權狀坪數由哪些部分組成?主建物、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分別是什麼?

What makes up the registered floor area? Main building, accessory structures and common areas explained.

看房時常聽到「權狀 50 坪」,但實際能用的室內空間並沒有 50 坪。原因在於權狀坪數包含了好幾個部分。

Composition

權狀坪數的組成

建物所有權狀上的總面積,主要由以下部分組成:

權狀坪數=主建物+附屬建物+共有部分(有車位時,車位面積另計或併入共有部分登記)。

主建物34 坪室內居住空間附屬建物4 坪陽台等共有部分14 坪大公・小公車位8 坪依登記方式權狀總坪數 60 坪(示意)
權狀坪數組成(示意)
Details

各部分是什麼

Main

主建物

Main Building

住戶專有、牆壁圍起來的室內空間,例如客廳、臥室、廚房、浴室。計算到牆壁中心線,是實際生活最主要的空間。

Accessory

附屬建物

Accessory Structures

附屬在主建物外、供專有使用的空間,主要是陽台。2018 年起新建案的雨遮、花台不再登記。

Common

共有部分

Common Areas

全體或部分住戶共用的空間,即一般說的公設:大廳、梯廳、電梯、樓梯間、機電空間、管委會空間等,由住戶依比例持分。

Parking

車位

Parking

法定停車位通常登記在共有部分,也有部分案件另有獨立權狀。購買時可確認車位的登記方式與面積。

Canopies & eaves

雨遮、屋簷不登記、不計價

依內政部規定,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申請建照的新建案,雨遮、屋簷不再登記為附屬建物,也不得計入坪數計價;陽台仍可登記。

想了解陽台、露台與雨遮的差別,可參考「陽台、露台、雨遮差別是什麼」。

看坪數,也看室內實際大小。比較房子時,除了權狀總坪數,也可以請銷售人員提供主建物(室內)坪數與格局圖,更能掌握實際使用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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